特種作業證書都是可以異地復審的,證書復審不需要實操考試,但是需要本人重新參加一次理論考試且考試成績合格。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第二十一條 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
第二十二條 跨地區從業或跨地區流動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人員,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的,應當在期滿前60日內,由申請人或者申請人的用人單位向戶籍地或從業所在地的考核、發證單位申請復審、換證。
到期申請復審和換證的,可以在安監局授權的培訓機構或者考試中心考核合格后即可復審和換發新證。
在申請培訓時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掃描件
2.電工證證件原件
3.復審申請表
4.個人健康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