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氣焊與氣割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工作。
二、在禁火區內進行焊割前,必須實行動火審批制度,由有關部門出具動火許可證后,方可作業。
三、搬運氧氣瓶、乙炔氣瓶時,必須避免碰撞、振動,要戴好安全帽、防震圈,使用保管中應避免曝曬和火烤。
四、在焊接作業場地10m范圍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五、焊割工作前必須檢查焊割工具是否完好和性能正常,特別應檢查回火防止器、安全閥是否安全好用。
六、使用氧氣時,應站在氣口的側面,緩慢開啟閥門;乙炔瓶必須直立放置,不準臥放。
七、焊割所用氣瓶離電閘及正在散熱量的物體及設備不應小于2m,使用時,氧氣瓶與乙炔氣瓶之間不應小于5m。
八、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戴有色護目鏡。
九、應經常自檢所用氣瓶上的壓力表是否完好、性能是否正常,并要按規定定向計量單位送檢,以確保計量準確。
十、氧氣瓶及壓力表的部位,均不得沾染油脂。
十一、氧氣表和乙炔表凍結時,不準用火烤或錘打,應使用熱水或蒸汽解凍。
十二、在容器及艙室內焊割時,要設監護人、通風裝置和采取防護措施。停止工作時,應將焊割炬關好,并帶出容器。
十三、登高作業之前,應先檢查作業點下地面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腳手架、橋板是否牢靠。登高作業應扎標準防火安全帶,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落傷人。
十四、氧氣瓶使用到最后必須留表壓0.03MPa以上。
十五、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檢查現場,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十六、乙炔瓶、氧氣瓶、氫氣瓶及易燃易爆物品等嚴禁同車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