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于開展技術技能類“山寨證書”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對面向社會開展的技術技能類培訓、評價和發證行為進行規范,特別是針對違規使用國徽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國家”“職業資格”等字樣,違規開展宣傳炒作甚至混淆概念、虛假宣傳、欺騙欺詐,違規進行培訓收費等典型問題進行治理!锻ㄖ酚“l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受到各界普遍歡迎。
開展“山寨證書”專項治理是鞏固“放管服”改革成果的客觀要求。2013年以來,國務院分7批取消了超過70%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2017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明確對職業資格實行目錄清單式管理,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同時規定: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依據市場需要自行開展水平評價活動,但不得變相開展資格資質許可和認定,證書不得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中華”“國家”“全國”“職業資格”或“人員資格”等字樣和國徽標志。但在實踐中發現,有些機構和單位在利益驅使下,處心積慮鉆法律、政策和改革的空子,打著新職業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等名義,發放各類五花八門的“山寨證書”牟利,嚴重擾亂了技術技能人才評價秩序,破壞了國家職業資格制度改革來之不易的成果。更有甚者,有機構在未經行業主管部門備案的情況下,喊著“人社部證書退出,哪家證書來接盤”的荒唐口號,公然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之外“另搞一套”,堂而皇之地編造出上千種所謂“注冊職業資格證書”,甚至編造出所謂“導彈維修工程師”“裝甲車輛工程師”“武器工程師”“部隊政治工作師”“警察管理師”“禁毒師”“刑事偵查師”“邊防指揮師”“司法鑒定工程師”這些涉軍涉警涉法的“注冊職業資格證書”,令人瞠目結舌!胺殴芊备母锝^不是“一放了之”,而是要“放管結合”,要防止某些機構和單位在國家大幅削減職業資格的同時,又打著“職業資格”的幌子,假冒國家信用,謀取不法利益。堅決治理“山寨證書”,規范技術技能人才評價行為,才能避免“李逵退出、李鬼橫行”,有效鞏固“放管服”改革成果。
開展“山寨證書”專項治理是維護廣大群眾特別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現實需要。這些上不得臺面、經不起檢驗的“山寨證書”,盡管內行人士嗤之以鼻,國家、社會和用人單位也不認可,但因為打著“職業資格”旗號,甚至在證書上明目張膽地印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因而對公眾仍然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再加上這些機構和單位在一些平臺大肆宣傳所謂“零基礎”“包過”“保過”,與“找工作”“升職加薪”掛鉤,使得一些不明真相的勞動者上當受騙,花錢買了這些“價格不菲”的“山寨證書”。而這些不經正規培訓即可直接拿到的“山寨證書”,盡管“印制精美”“要素齊全”“賣相唬人”,但在求職就業中無人認可,做不了“加分項”,更做不了“敲門磚”,可謂“廢紙一張”。實際上,這些機構和單位干的是“能騙一個算一個”的“一錘子買賣”,但考慮到我國勞動者群體數以億計,這樣的“一錘子買賣”干多了也是一筆“大生意”,這筆“大生意”騙的是勞動者的血汗錢,挖的是“放管服”改革的墻角,毀的是社會公平正義,絕不能放任其野蠻生長、肆意妄為。開展“山寨證書”專項治理,為廣大群眾特別是勞動者避免上當受騙敲響了警鐘,為受害者依法維權提供了渠道,確是應時所需,故而一呼百應。
開展“山寨證書”專項治理是推動職業技能等級社會化認定持續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胺殴芊备母镞要求“優化服務”,要積極培育和發展一批依法備案、運行規范、社會認可的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高質量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服務,有效彌補職業資格特別是準入類職業資格大幅取消后留下的人才評價缺口。應該說,國家實施職業資格制度改革以來,社會上涌現出許多信用狀況好、用人單位和個人認可度高的培訓和評價主體。要謹防“劣幣驅逐良幣”現象,絕不能允許某些機構和單位憑借“拉大旗扯虎皮”式的虛假宣傳招搖撞騙,更不能允許“一手交錢一手拿證”式的賣證交易大行其道。對“山寨證書”發放機構和單位的縱容,就是對遵規守紀、誠信運營的主體不負責任。激濁方可揚清,懲惡才能揚善,只有堅決治理“山寨證書”,有效規范技術技能人才評價行為,才能為職業技能等級制度的順利實施創造條件。
民有呼,國有應。對于“山寨證書”亂象,群眾苦之已久,社會唾之已久,輿論抨之已久。必須從鞏固國家“放管服”改革成果、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職業技能等級社會化認定持續健康發展的角度把握“山寨證書”專項治理的重要意義、必要性和緊迫性,放管結合、標本兼治,堅決剎住這股歪風邪氣。要相信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要相信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多措并舉以更大力度推進專項治理工作,為技術技能人才評價去除頑疾,為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營造良好環境,促進我國人才事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