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適合消防設施操作員考證?
1、全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的從事自動消防系統操作的從業人員和消防安全監測職業未取得建構筑物消防員初級證書的專(兼)職消防人員;
2、消防管理人員,消防設施安裝、維護、檢測、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作業人員以及消防產品生產、維護、銷售人員等;
3、想從事消防行業人員,尋找高工資,優待遇人員。
【專業介紹】
消防設施操作員(又稱消控員),從事建筑物、構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檢查和建筑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等工作的人員。
【專業概況】
從事主要工作包括:(1)消防安全檢查;(2)消防控制室監控;(3)建筑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4)消防安全管理等。
【專業背景】
相關法律法規:1、公安部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規定“消防監控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并持證上崗”。
2、國家《消防法》第21條第2款的規定,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專業內容】
1、建(構)筑物消防基礎知識、消防設施基礎及消防相關理論和實務;
2、國家消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3、消防設備實際操作演練。
【報考條件】
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正規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