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證有以下幾種:
1、熔化焊接與熱切割操作證:簡稱“焊工操作證”,是焊工人員上崗作業必備的證件,所以也稱“上崗證”,由應急管理局(原安監局)頒發,需要三年一復審,六年一換證;
2、焊工職業資格等級證:簡稱“焊工等級證”,是資格證書,由人社部頒發,反映的是焊工的技能水平,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的主要依據,也是從業人員升職加薪、職稱評定的必備證書,分為五個等級:五級(初級)、四級(中級)、三級(高級)、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等級證不需要年審,且可以申請國家職業技能補貼;
3、特種設備焊接證:也稱“壓力容器焊工證”,由質監局頒發,這個證書主要針對壓力容器的焊接人員,是從事壓力容器焊接必須要的一個從業證書,焊接證列出了持證人能焊接的金屬材質和承壓焊縫等,是證明持證人技術的一種方式,一切需要超聲波,X射線,伽馬射線等檢測的焊縫,均需要持相應資質的焊工來焊接,需要每四年一審;
4、建筑焊工證:適用于建筑工地施工現場使用,發證單位是直轄市的為當地建交委,省級單位是當地城鄉建設廳,住建廳頒發的建筑焊工證與應急管理局頒發的焊工操作證的區別就在于,建筑焊工證只能在建筑行業內部使用,焊工操作證適用于建設行業以外的各行業使用,三年一復審,六年一換證。
焊工操作證有效期是6年,新證3年復審一次,老證2年復審一次,6年到期換證,過期證書無效焊工資格證是不需要復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