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操作員顧名思義是指從事建筑物,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檢查和建筑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等工作的人員。主要的工作內容包括“1.值守消防控制室;2.操作、維修保養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3.檢測火災自動報警器、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
消防設施操作員招生對象
1、全省范圍內依法應持消防職業資格證 書上崗的人員;
2、消防設施安裝、調試、施工及檢測企業員工再教育;
3、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培訓;
4、志于消防工作并且具備一定學習能力的社會從業人員。
消防設施操作員證書報考條件:
初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報考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消防設施操作員正規職業培訓機構,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1年以上。
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報考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建(構)筑物中級消防員正規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高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報考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消防設施高級操作員正規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級技工學;蚪泟趧雍蜕鐣U闲姓块T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