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適用于化工類(石化、化工、天然氣液化、工藝性空調)生產企業,機械類(冷加工、冷處理、工藝性空調)生產企業,食品類(釀造、飲料、速凍或冷凍調理食品、工藝性空調)生產企業,農副產品加工類(屠宰及肉食品加工、水產加工、果蔬加工)生產企業,倉儲類(冷庫、速凍加工、制冰)生產經營企業,運輸類(冷藏運輸)經營企業,服務類(電信機房、體育場館、建筑的集中空調)經營企業和事業等單位的大中型制冷與空調設備安裝修理作業的培訓和考核。
基本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并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備初中或者相當于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制冷與空調設備安裝修理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培訓要求:
1、應按照本標準的規定對制冷與空調設備安裝修理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和復審培訓。復審培訓周期為三年。
2、培訓應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側重實際操作技能訓練;應注意對制冷與空調設備安裝修理作業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安全法律意識、安全技術知識的教育。
3、通過培訓,制冷與空調設備安裝修理作業人員應掌握安全技術知識(包括安全基本知識、安全技術基礎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