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小型露天采石場)主要負責人:指從事金屬非金屬礦開采的企業董事長、總經理(含實際控制人),礦務局局長和礦長等。
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及《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核發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即“特種作業操作證”的金屬非金屬礦山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方可持證上崗!
一、金屬非金屬礦山(小型露天采石場)主要負責人報名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并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金屬非金屬礦山(小型露天采石場)主要負責人報名資料:
1、本人復印件(正反兩面)1份;
2、本人近期一寸白底照片1張(也可提供電子檔照片);
3、初中或初中以上學歷證書復印件1份;(沒有可提供本人戶口冊信息頁)
三、考試形式:
本人參考、單人單桌、只考理論機考,及格均分為80分
四、證書性質:
金屬非金屬礦山(小型露天采石場)主要負責人證,發證機關:應急管理局(原來的安監局)證書1年一審,3年一換。報名后由學校統一組織培訓,考試,并且取得理論成績合格后,由發證機關制證后方可取得。
五、報名地址:
昆明市官渡區吳井路269號云南新華文化創意廣場B座5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