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操作員主要從事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和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事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等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15版),“建(構)筑物消防員”職業調整為“消防設施操作員”。
職業定義是“從事建(構)筑物消防設施運行、操作和維修、保養、檢測等工作的人員”。根據實際工作崗位需要,分為“消防設施監控操作”和“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兩個職業方向。工作內容包括:
1、值守消防控制室;
2、操作、維修保養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
3、檢測火災自動報警器、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
目前消防設施操作員證書為職業資格證書,證書內會寫明等級,分為以下五個等級:初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資格三級)、消防設施操作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消防設施操作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