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華區消防救援大隊聯合月牙塘派出所對1名過失引起火災的人員依法進行了行政拘留。
案情回顧:7月29日16時24分,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五華區紅云街道辦事處紅園路渝三郎麻椒魚餐廳起火。接警后,指揮中心立即調派五華大隊、蓮華站、彩虹路站、龍泉站、紅云煙廠專職隊、和諧小型站共計13車65人趕赴現場。16時34分消防站到場,16時40分明火撲滅。據調查:起火場所五華區渝三郞火鍋餐飲店為單層磚混結構建筑,建筑面積約120平方米,過火面積約90平方米,起火原因系違法行為人譚某加熱油鍋時人離開去吃飯,油溫升高后導致油鍋起火,主要燃燒物質為灶臺油煙管道、油鍋等,直接財產損失18000元,無人員傷亡。在此起火災中違發行為人譚某因過失引起火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依法給予對違發行為人譚某處十日行政拘留。
五華消防提醒:廚房用火不離人,引發大火得不償失。餐飲場所一定要加強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崗前培訓,提升消防安全意識,切不可在燃氣灶還在燃燒的狀態下離開,無論離開廚房時間長短,均應該先關閉燃氣灶,避免引發火災。若用火不慎,不僅可能會引發火災,危害人身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一旦觸犯法律,還將受到嚴懲。